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?
根据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的规定,不正当竞争行为有11类:
(1)采用假冒或者混淆等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的行为;
(2)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强制交易行为;
(3)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;
(4)商业贿赂行为;
(5)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;
(6)侵犯商业秘密行为;
(7)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,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;
(8)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行为;
(9)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;
(10)捏造、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、商品声誉的行为;
(11)串通投标行为。
不正当竞争行为怎么处罚?
针对不同的不正当竞争行为,设置了不同的行政处罚,包括责令停止违法行为、没收违法所得、罚款、吊销营业执照等。不正当竞争行为,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,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,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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